8月24日,北京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地方版本的住房租赁条例。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北京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应该说贴近了租赁市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相关条文务实且颇具针对性。 一直以来被认为市场化程度很高的住宅租赁市场,也因为资本的介入而变了味,房租暴涨、房租贷、平台爆雷……毋庸置疑,住宅租赁市场已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房住不炒”,持续深化楼市调控的当下,如何稳定住宅租赁市场,也成为楼市调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01 押金不超过1个月租金 目前住宅租赁市场上,关于押金和租金的支付方式并不统一,有人选择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二、但更多选择押一付三甚至押二付三,这对租客而言,无疑提高了租房的压力。 对此,征求意见稿统一规定,合同期限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提倡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租赁双方当事人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收取押金的,押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个月租金。 对于长租公寓而言,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了资金监管。租金方面,长租公寓平台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总和;超过的,收取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押金方面,长租公寓平台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审慎对待房租贷。征求意见稿提出,长租公寓平台不得以隐瞒、诱导、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房东需要注意了,出租自己房屋,也需要把居住安全摆在首位。征求意见稿明确,以下四类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设的;经鉴定为危房的;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有望推出租金指导价 征求意见稿提到,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严跃进指出,此类表述值得关注,体现了北京对于租赁市场落实指导价的导向。 实际上在今年7月30日,深圳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过租金参考价内容。由此不难看出,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壮大,未来租金指导价或参考价制度也将面世,并成为租赁市场稳租金的重要配套政策。 “群租”现象被严令禁止,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租住房应按照规划设计的套、间出租,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符合相关规定,且住宅的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文章来源:理财周刊) 文章来源:理财周刊元宇宙 https://www.kwudor.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