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板 http://www.taianpsb.com 作者:首刊·老枪/编辑:低端男人 昨日,一则“武汉年轻律师被枪杀”的资讯登上热搜。 一位雷姓男子持枪闯进法院对面的法律服务中心,当着受害人女朋友的面,朝着30岁的年轻律师薛某开了枪。 凶手雷某在实施作案后,持枪上路,拦截一辆行车逃窜。 11时50分左右,雷某落网。 而薛律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离开人间。 从1996年开始,国家已经全面禁枪。在一个明令禁枪的国家里,有人私藏枪支并持枪伤人,这是绝对是一起极其恶性行为。 稍微具备理性思维的人,对这种行为都应该表示谴责。然而,在新闻的评论区里依然充斥不少癫狂的声音。 “杀的是律师啊,那应该多开两枪” “吃了原告吃被告,早晚出事儿”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个律师肯定做了什么亏心事” 律师是一件神圣的职业,是正义的象征,是法律精神的化身。 一个律师被杀了,却有人在“叫好”。 笔者已经无法揣测出评论者,在写评论时,到底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薛律师被害后,网络上流传着各种版本。 有媒体说,凶手雷某因对民事案件中,自己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不满,酗酒后持枪将薛律师打伤后逃逸。 也有媒体说,薛律师和雷某的“渊源”始于去年。薛律师为农民兄弟讨薪,向有关部门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其保全申请得到认可。随后,雷某名下的企业及财产被冻结查封。雷某败诉,对薛律师帮助农民讨薪怀恨在心,遂而顿生杀心。 无论出于哪种原因,此事的“对与错,善与恶”清晰明了,雷某的行为都已经越过法律与道德的雷池。 但是有些网友似乎并不这么想,他们的注意力放在“枪杀律师似乎合情合理”上。 这些充满戾气的评论,不管出于什么心理,都折射出了法律的悲哀。 在很多现代人眼中,警察、律师、医生、教师、记者……一旦成为类似事件的受害人,似乎那些网络喷子都不会给予善意的同情和评论。 因为行业里有一些不良因子的存在,被喷子当作拒绝同情他们的理由。 如果说施暴者的丧心病狂让人恐惧,那么这些拒绝同情的人则让人寒心。 从1月12日,拒绝老乡请托,遭到报复的周法官;到8月14日,致力于反家暴被害的董律师;再到帮助农民工讨薪的遇难的薛律师。 这种负面冷酷的评论从来没有停止过。 总有一些“死了活该”、“谁知道拿了人家多少钱没办好事”“律师有一个好东西吗”“又死了一个黑心玩意”的评论。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评论,我的脊背传来阵阵凉意。 一个好律师、好法官,在做好事的过程中,在一个大好年华中,生命戛然而止。既没有理解,也没有同情,结果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谩骂。 我有一位发小,爸爸也是一位律师,早年的经历与薛律师惊人相似,只不过,他爸爸比较幸运,没有遭到致命的报复。 小时候,我们都住在一个小区。那是一家没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商开发的小区,自然而然房产证办不下来。协商多年无果,业主邻居联合在一起跟开发商对簿公堂。 这是一场没有收入的活儿,但是他爸爸接了。 经过两年半,终于赢了官司。在此期间,他爸爸每天熬夜查阅资料,梳理案卷到凌晨暂且不说,还要面对对方威逼利诱的各种招数。 先是送钱送物,再是报纸抱着石头砸玻璃,莫名地收到“慰问信”。 说这则故事,只是想说明一点。 律师是一个非常不容易的职业。时刻都要面临各种考验,甚至是生死。 当然,任何职业都有好人与坏人,但不能因为一粒老鼠屎的存在,而否定一锅好米的事实。 律师,既可以是有钱人割韭菜的长矛大刀,也是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坚硬盾牌。 试想,如果律师没有了,法律又该何去何从。 如果幸存的律师没有死于歹徒的报复,而是死于民众的误解和谩骂。 将来再有妇女遭到家暴了,农民工的钱要不回来了,找谁站出来帮大家说话。 平心而论,任何一个行业有且必然存在贪婪的蛀虫,但是正义的光辉与人性的善良,绝不会因为一些负面的人与事而黯然失色。 再看看这些冷酷的评论吧。 在事实没有清楚前,一个公然持枪行凶的人被说成正义的化身,一个滥杀无辜的行为被美化成“主持正义”。 他们不关注受害人家属的心情,转而去体谅一个暴徒的“苦衷”。 人性的恶,达到了极点! 是什么让他们变得如此不分青红皂白,是什么让他们变得如此暴戾。 尸骨未寒的薛律师及其悲痛欲绝的家属,反而成为他们唾弃泄愤的对象。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是否要考虑给凶手立一座丰碑。 文章的最后,笔者也想用那些喷子的逻辑脑补一个情节。 假如有一天,你走在路上被人杀害,别人是否可以揣测你“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师长,不善待配偶,不抚养孩子”,以此断定你是一个该死的人,如果人真的有灵魂的话,你在天有灵,是否能够瞑目。 愚弱的人,即使体格健全,体质茁壮,而没有感性的光辉与理性的逻辑,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 欢迎留言评论,分享出你的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