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宝试管资讯网 中央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18日对外开放公布《有关银行业金融企业海外贷款业务相关事项的要求(征求意见)》(下称“要求”),并在有关要求的起草说明中称,要求致力于创建统一的本外币海外贷款政策架构,适用和标准地区银行进行海外贷款业务,以更强达到海外公司资金要求,进一步服务项目中国实体经济、推动貿易项目投资方便化。与此同时,对地区银行海外借款有关的跨境资金流动性执行宏观经济谨慎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 据了解,要求的具体内容包含四个层面。一是创建本外币一体化的地区银行海外贷款政策架构;二是进一步扩展地区银行海外RMB贷款业务范畴;三是对地区银行海外借款有关的跨境资金流动性执行宏观经济谨慎管理方法;四是确立地区银行开展业务的规定,搞好风险防控。 对于现阶段本外币海外贷款政策差别很大、跨境RMB贷款政策分散化且限定较多的布局,要求将海外RMB和外汇交易贷款业务列入统一现行政策架构,与此同时激励地区银行以本国货币进行海外贷款业务。确立地区银行根据真正跨境貿易申请办理的保理融资不列入本要求管理方法范围,以反映对跨境外贸交易的适用。 在跨境资金流动性管理方法上,要求融合各行各业一级资本净额及海外贷款业务进行状况,设定了海外贷款额限制,根据调节海外借款杠杆比率和宏观经济谨慎调整主要参数完成跨境资金流动性逆周期管理方法。对一级资本净额(国外银行地区支行按运营资金计)在20亿人民币RMB下列的地区银行,附加给与20亿人民币RMB的起始信用额度。 (文章内容来源于:中新网) 文章内容来源于: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