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侦探 8月17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业务监管的意见(修订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1、本次《意见》直指当前佛山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房源发布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租赁市场,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 2、 对房源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管理,保证房源信息的一致性、及时性,对于不存在的房源信息应及时撤销。 3、 加强租赁服务收费管理,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此措施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此措施也是为了规范当前租赁市场存在的乱收租金、押金等行为,同时也有效的维护承租人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指研究院) 文章来源:中指研究院![]() |